济南工伤律师,济南的工伤赔偿标准中,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?
在济南的工伤赔偿标准中,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:
一级至四级伤残:
发放标准: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%;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%;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%;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%.
补足差额: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。
停止发放: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,停发伤残津贴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若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。
五级至六级伤残:
发放条件: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,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。难以安排工作的,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。
发放标准: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%;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%。
补足差额: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。